2021年的纽约,疫情还在继续,有一天,宅家已久的我竟突然萌生出想要去大草坪奔跑踢球的念头,且浑身蠢蠢欲动。我实在很惊讶。
小时候比较小只,跟大孩子比全无优势,作为身体体能上的弱鸡,偏又极度讨厌输,我便主动逃开所有自己不擅长的事情,包括所有运动活动。印象很深的一堂小学体育课,老师难得摆出来一些体育器械,其中一个是跳马。在所有人的注视下,我憋足力气助跑起跳,“噌”的一下稳稳坐到了木马背上,全班同学哄堂大笑,我一边觉得好笑一边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好像是同一堂体育课,一群女孩子围成一个圈踢球——那可能是我唯一一次踢球。球来到我这边,滚了出去,我转身去追,球到脚边,无意识地顺脚往前一踢,结果旁边一起来追球的女同学狠狠地白了我一眼:“不会踢别乱踢!”我愣在原地,深感愧疚,从此再也没有碰过足球。
我从未忘记过那个白眼。
所以足球与我其实没啥关系。最早是高中班里有几个男同学喜欢贝克汉姆,同桌便是其中之一,贝克汉姆便成了当时我知道的唯二的运动明星(另一个是英语课本里的老虎伍兹),很帅气,有一段时间家里电脑还存了贝克汉姆跟辣妹的婚礼照片。我当时的脑子里,足球大概等于贝克汉姆。
到了大学,我的体能追上来了一些,尤其是相对于娇小的同班女生,自己肺活量、耐力都还不错,人又晒得黑黑的,大大咧咧,跟野草一样蓬勃。大一可能是我距离足球最近的时候,因为我们班有全校区最好的足球队。
我们班有整个东校区最好的足球队。
我记不清具体成绩了,但是学院足球队主力几乎都是我们班的,而班级单位的比赛,我们基本所向披靡。我作为班委的一项重要工作,自然是为我们的球队搞好后勤——准备水,通知大家比赛时间地点,关注每一位球员的伤势,组织同学到场边呐喊助威。热火朝天,再配上广州阴晴不定的炎热和大雨,这么多年之后回想起来都还非常燃。想到这里突然有点惭愧,毕竟我班的篮球赛我好像只看过一场。
我们队长(看,我会情不自禁地说“我们”,因为真的很为他们自豪,又或者是在往自己脸上贴金吧),叫他Y吧,是个非常酷的人。我觉得只能用“酷”这个字来形容他。我并不知道队长是怎么选出来的,好像我第一次见到球队的时候,他就已经是队长了。Y并不高,不算壮,也不是最快的,还近视眼,沉默寡言,人也不凶,不需要发脾气就有一股莫名的气场,在球场上极度耀眼,是绝对的指挥官。
所有人都服Y,包括最桀骜不驯的队员,Y仿佛天生就有的领导力。我对于足球规则一窍不通,但对于Y的气质非常好奇并且神往,怎么看怎么觉得这个人有趣。球场以外的Y都是一张没睡醒的冷漠脸,混在班里一百多号男生中并不显眼。他说话不多,略神秘的样子,笑起来有乖有怪,有时还有股莫名的一丝无奈,不过我总觉得他眼里有光,自然散发魅力。
因着好奇也仗着自己的大大咧咧,我会肆无忌惮地找他聊天(不过已经完全不记得聊的什么了),甚至一度有朋友私下问我是不是喜欢Y。当然很喜欢啊,只是不是男生女生那种喜欢,而是一个人对一个人的深度欣赏——仔细想想,我算是他的一枚粉丝。不知何时起,大家都忙起来,慢慢就没了联系,连朋友圈都没有。但直到现在,我依旧私心认为,那个锡纸烫戴无框眼镜气质干净优秀的Y队,是我认识的踢球最出色的人。
说到桀骜不驯,那肯定是J。他头发有自来卷,比一般男生长一点,瘦瘦高高,不仅长相桀骜不驯,性格也是特立独行的那种。有一次比赛,气温有点低,J同学拒绝换衣服、穿着牛仔裤上了场——这并不是说他踢球不好,他是非常厉害的主力。那场比赛我下巴都快掉下来了,穿牛仔裤还能全场飞奔的?还有的比赛,他赤脚上场,听说是赤脚的脚感更好。Y队长对这样的J好像都是默许的,不过我也并不懂球队。
J长相有点痞痞的,总是一身深色衣服,不太吭声,看着好像很不好惹的样子。但其实他本人说话时是个略带害羞的男生,而且有事也会主动热心帮忙。我第一次知道“碧咸”就是贝克汉姆,还是J教我的,顺带延伸到蛇果还有士多啤梨。我以为他从小就说粤语,结果他说他直到上大学才开始说粤语和普通话,搞得我很惭愧。我到现在都不懂粤语。
W是跟Y形影不离的那个,虽然他们宿舍隔很远。W高高壮壮,并不是球队主力,场上没什么存在感,场外则是很有义气呼风唤雨的大佬气派。Z可能是球队里最瘦的一个,瘦到眼睛显得特别大,兴趣爱好很广泛,除了喜欢踢球和做手工,他跟守门员H常常一起泡实验室。H同学是妥妥的学霸,GPA常年霸榜,性子像大白,好像当时没人愿意当守门员,他才顶上的,为了团队。F同学是另一个绝对主力,依稀记得他踢球非常飘逸,男女粉丝都不少。还有一个编外的S,其实不是我们班的,但是极爱踢球,所以常常会混在我们班球队的单车队伍里。
每次比赛,我跟一群助威的同学以及替补球员站在场边,看着场上的攻防形势,在似懂非懂中紧张着,跟着大家的节奏鼓掌呐喊(一定要盖过对手),目睹Y带领队员赢下了一场又一场。当然,队伍也有失利的时候,有时候出现肌肉拉伤,还有队员的脚总是扭到。赛场上时有冲突,Y队是永远冷静的那个。比赛结束,散场,他们的背影或昂扬或丧气,但总是有一股劲头在。
我也曾站上过足球场,不过不是作为球员。
那年暑假,我意外地得到一份临时兼职,去给某体育品牌举办的一个五人足球赛当所谓“足球宝贝”,每到中场时登场跳健美操。一起的几个女孩子全程都在后台排练,比赛一点都没看到。收工时,主办方随手送了品牌的男式包包还有一些小件儿。那时候我对于品牌完全没有任何概念,只知道是个大牌,后来有男朋友时就随手把包包送他了,结果对方有小小震惊到,我才知道包包蛮贵的。
我仅有的一点点足球认知,曼联曼城阿森纳切尔西热刺皇马利物浦拜仁慕尼黑AC米兰巴塞罗那,还有大罗小罗C罗梅西齐达内,某几场比赛的某几个瞬间,都是因着那帮热爱踢球的同学。这么看来,我其实啥也不懂、从来不算球迷。贝克汉姆从小贝变成老贝,仍旧停留在我的明星关注列表,只不过不在体育版而是娱乐版,我对小七的关注度也早已远远超过她老爹。之前几年还会留意欧洲杯世界杯的结果,今年则连结果都没有关注了。我与足球彻底失联。
一年又一年,又一次的欧洲杯半决赛正在进行中。YJWZHFS,他们四散天涯,在北京广州成都日本美国各自优秀着。不知道他们互相还有没有联系,也不知道他们还会不会熬夜看球。
幸运的是十五年前的我,身为弱鸡的什么都不懂的我,曾热血地见证他们,那一支整个东校区最好的足球队,在雨中的草坪奔跑呼喊光芒四射,并将永远在记忆中闪闪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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