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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寒

寒冷是一种很苦的肌肉记忆,这件事互联网不懂,因为互联网只有一两代人四时饱暖的集体记忆。

我对苦寒略懂。


我虽对热天气非常能忍,但却是极端怕冷的人,也不喜欢下雨,甚至夏天也会穿长袖。在我的人生体验里,有很长一段时间,“冷”大概是跟“苦”划等号的。而浪漫的影视剧里那许多浪漫的大雨小雨,我多年间都全无共情(唯一的例外可能是电影《恋恋笔记本》里那场炽热的大雨)。我遇到下雨就只会觉得又闷又冷又不便,大概像是依萍去陆家要钱挨鞭子的那种雨水吧。

在北方农村长大,秋雨、冬日以及春寒料峭,都挺难熬的。家里靠烧炕取暖,房子也单薄、无甚保暖。冬天来临,会在窗外钉一层油纸(土话,其实是塑料膜)封上窗户,来抵挡夜晚的寒风。在秋裤、毛裤不够暖之后,自家缝的棉衣棉裤棉鞋就要穿起来了。再瘦的小孩穿这么一层也会变成米其林,冬天放眼望去,一片笨拙的米其林。每天上学,干时倒还好,遇到雨水或者化雪的天气,棉鞋一旦湿了便很难暖过来了。学校里也没有取暖设施,不过一个教室挤着四五十人,热热闹闹的也就不冷了。保持干燥是关键。


庄户里形容脚冷为“猫咬的似的”。我没有被猫咬过,但是深知脚冷时仿佛被若干细针扎的滋味。过年拜年,往往要穿好看些的新鞋子,然而棉鞋的厚度跟颜值是成反比的,所以走街串户拜一上午年,脚趾早早就冻麻了。一群小孩子在路上又蹦又跳,可能不是开心欢乐,而是在跺脚。而每跺一次脚,都会体验一下“猫咬”。


有一年深秋,家里来客人,老妈差遣我去庄里小卖部买烟待客。外面下着雨,家里只有一把坏掉的伞,我也没有雨鞋,就这样穿着平常的鞋子撑着漏水的伞出门了。刚走出胡同鞋子就进了水,一路泥泞,半路上鞋袜已湿透,冷气从脚底呼呼往上钻。作为小学生,家里也没有烟民,我显然对买烟这事儿不熟。天一冷,又要努力找相对好走的一点的路,我哆嗦着走了十几分钟,结果把要买的烟的牌子忘了个一干二净。我于是挨个小卖部问了一遍,都没有找到老妈交代的那种灰绿色软包装画着一只老鹰的烟,最后只好攥着钱空手回家。回家的路显得格外漫长,手脚都又痛又麻,冷得快失去知觉。到家,赶紧脱掉湿袜子湿鞋子,钻进炕头的被子里捂脚,在阵阵“猫咬”中跟老妈汇报自己任务失败,老妈见我冷得厉害,便也没发火。


“猫咬”还不是最糟的。那时候每年冬天都会起冻疮,多数在手指脚趾,有些小伙伴甚至脸颊上都会有。温度稍微一上来,冻疮就会很痒,大人们不让挠、说会留疤。可是实在太痒了,偷偷蹭蹭,或者不小心蹭破了,会流脓水,有时候就真的留疤了。更可恶的是,冻疮好像每年会在同个地方复发,每年来一次,太难受了。记得那时还有各路偏方冒出来,或曰治冻疮或曰防冻疮,现在想想感觉都很不靠谱。


我的左手食指根部有个绿豆大小的疤,便是七年级时生冻疮留下的。赶巧了在同一个位置连续生了两个冻疮,又赶巧甩手时衣服扣子不小心把结的痂整个掀掉了,又赶巧那个冬天反复掀掉了几次痂。在春天来临时,生冻疮的位置已经凹了下去,成疤不可避免。我于是从那时起就想着,以后赚钱了就给自己买个美美的戒指戴在左手食指上,遮住这个疤。然而到现在都还没有买给自己,疤痕已经恢复得只有我自己能看出来。

冬天有两大难事,一是洗衣服,一是起床时穿衣服。太冷了。手泡进冰水会有被灼伤的痛感,而且不一会儿就会麻掉、失去知觉,所以一定要额外烧热水,兑了热水才能洗。洗好的衣服挂出去,很快就会结冰冻硬。阳光下,冰会直接气化,几天后衣服变干,就可以收进来。早上起床时,炕的余热早已散尽,屋里气温很低,衣服也都很冰。这时候从被窝里爬出来钻进冰冷的衣服,绝对是需要心理建设的。这也成了我记忆中“国歌”在升旗仪式外最常被用到的场景:一边唱着“起来”“前进”,一边快刀斩乱麻穿好衣服,还会被冰得吱哇乱叫,也会把自己逗笑。


因为知道冻疮的难搞,我还是老老实实穿棉裤的,即使穿上棉裤走路都累——也因此每年春天脱掉棉裤时会感觉自己轻得可以飞起来,甚至在看武打片时看到脚上绑沙袋练轻功的情景,会深深觉得“我懂”。穿成米其林的其实是幸福的小孩。没有妈妈照顾的孩子,冬天还单薄着,太苦。写到这里,我的脑海里立刻浮现出几张带着冻疮鼻涕的黑黑红红的小脸,他们的妈妈是精神病人,家徒四壁,二十年过去了,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好好长大。


高中时有一年过年买新衣服,老妈第一次给我买牛仔裤,尺寸标准是要能在里面穿上棉裤秋裤才可以。不过,年纪大我很多的哥哥们早早就开始爱美了,早早就连秋裤都抛弃、只穿单裤。记得有一次过年拜年时,其中一位哥哥说自己腿上起了冻疮,听得我打寒战。至于羽绒服(其实是棉服),那是高中才有的时髦产品。有了羽绒服之后,宽厚的棉袄便从冬天消失了,冬天的上半身配置变成羽绒服+校服+毛衣。老妈钟爱红色,我大概有五六件羽绒服都是大红色。许多年后,我也终于get到红色。


高中住校,是有暖气片的。也因为住校,一个月才回一次家,所以冬天遇到突然降温,家长们会挤在校门口给学生送衣服。老爸是那个负责给我送衣服的人。他有一头漂亮的卷发,推着自行车在雪中也是好看的。我直到很后来才想到这个问题,大冬天在校门外等我下课的爸爸,当时冷不冷?


大学去了没有雪的南方,羽绒服棉裤都派不上用场,然而气温低至10度以下时配合潮湿的天气,能冷得让人爆粗口。湿和冷的“1+1>2”效应实在很夸张。那种被子可以挤出水来的湿,那种无论几层毛衣秋裤都可以轻松穿透的冷,那种睡前躺进被窝很冷、醒来被窝也还是冰冷的无奈的冷,如此独特而阴险,北方的严冬相比之下都明媚可爱了许多。我绝对是要温度不要风度那种,保暖是不可动摇的第一优先级。也因为自己做不到,我对女同学大冬天光腿穿裙子的技能无比膜拜。


我是什么时候开始如此明确地敬畏寒冷的呢?可能要回到小学时候的一个春天,我狠狠地坑过自己一把。我那时有着莫名强烈的好胜心,在那几年以一种直到现在我都难以理解且难以解释的形式体现出来:我要做全校第一个穿裙子的女生。第一年是碰巧,感觉走在路上第一次被人看到(我是极内向、不太说话的小孩)。第二年时有其他女孩子赶了早,因此在第三年的时候,我志在必得。5月1日劳动节之后,我便立刻穿上了夏天的裙子去上学,像一只骄傲的公鸡。


然而天公不作美。


那天下午,天气突变,乌云密布,起风了。结果还遇上课外活动。当时我上身穿的是薄薄的一层白衫,完全不起保暖作用,风一吹,我便冷得抖起来。风继续吹,我抖如筛糠,不受控制的那种,同学问我冷不冷,我冻得脸上肌肉都在抖,竟还能嘴硬。风刮在身上,像小细鞭子抽打一样,一道一道的疼,每一道都仿佛在教育自己:保暖很重要,不要自讨苦吃;无论太阳看着多暖多好,多备一件衣服很必要;热了可以脱,冷时没得加会很惨。

我是同级最小的小孩,放学时家住隔壁村的女同学会顺路领着我回家。那天放学回家十几分钟的路,是我走过的最漫长的路。那天领着我的同学,是我从小到大所有同学中最温柔的一个。终于走到自家胡同口,我道别,拐进去,一路狂奔,直到进屋里,世界才终于温暖。刻骨铭心。我从此后很多年都没有穿裙子的记忆。


上大学时,夏天变得湿热漫长。我又穿裙子了,也开始随时都多备一件衣服,并对每一间教室、自习室、实验室以及图书馆每一层的温度了如指掌——毕竟太冷的地方不适合打瞌睡。来美国后,夏天特别冷,因为空调开太足了。读研时的实验室跟冰库一样,我常备羽绒服和包头包脚的鞋子。夏天穿裙子凉鞋去实验室,进门先裹上羽绒服、换个鞋。工作后几年间,我呆过的每一间办公室,都有男同事跟女同事battle空调温度,直到公司出政策把温度定死在一个中间值,而我无论天气都常备一件长袖外套这个习惯,一直未变。


马上夏天又到了,去年年初留在公司的外套已经孤独地度过了一年多,我已经丝毫不记得那是件什么衣服,也不知道它现在被收去了哪个角落。我对于寒冷的肌肉记忆,会不会也将慢慢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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