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篇《2024年,我重新认识了自己【1】》。
2024年,我对自己有三点新认识,其中第二点,虽然我深信自己是中国人,但行为上,我比我以为的更加“美国化”。
几个月前,我与几十位校友朋友们在广州聚会。大家年龄跨度20+岁,毕业后在各行各业发光发热。在朋友们纷纷分享自己的历程时,我注意到他们娴熟使用很多叙事角度和框架,显露出非常有厚度的管理经验和公众演讲技术。相比之下,我的发言和叙事显得极为个人、落点在感恩之情。我悄悄请教一位前辈,是不是我说的格外虚、好像什么都没讲?前辈一针见血:没有好坏、仅是“不同”,因为我的表达是非常明显的美国式。
简直醍醐灌顶!我豁然开朗、深以为然。我已非常深度地接纳了美国文化中的个人主义、个人英雄主义,并且将“展示真实情感”作为自己构建叙事(narrative)的重要部分、甚至是默认部分。我有仔细想,这到底从何而来?大概是来自乔布斯和李开复,来自学英语和看好莱坞电影,以及来自十余年美国生活的耳濡目染。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已腌入味。
2005-2010年间,乔布斯iPhone发布会的“Think Different”精神以及其“Stay Hungry, Stay Foolish”名言,感染了太平洋另一边的众多年轻人,立志像他那样、做追求极致的产品设计和用户体验的“个人英雄”。同一时期,在那个中国互联网发展初期、信息匮乏的阶段,李开复的“给大学生的一封信”系列,在对未来充满憧憬和迷茫的大学生群体中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那些年,乔布斯和李开复是很多大学生(包括我在内)的灯塔和精神导师——那时候,“灯塔”和“导师”都还是纯正的褒义词。
我那时候为何在加码学英语呢?其实我也不知道,只是周围的人都很重视英语(要么弄四六级、要么搞托福GRE),就随大流了。好像每个人都在看美剧、好莱坞电影、听英文歌(当然,全部都是免费的盗版,但消费量巨大)。
比如“老友记”,被称为最适合拿来学英语的美剧,我刷过很多遍。非常多朋友各种推荐好莱坞电影,后来我才知道它们都在IMDB名列前茅。而我自主进电影院看过的第一部电影,是“变形金刚”、由此认识了梅根福克斯的经典镜头以及林肯公园乐队。马丁路德金博士的“I Have A Dream”演讲以及奥巴马2009年初的就职演说,是熟读并背诵全文的材料。大学期间每年的奖学金,更是几乎全交给了新东方的英语课。
赴美读研后,修炼英语听说读写变成了生存需要。于是除了美剧、英语电影和书籍,我把听的音乐也全部换成美国公告牌榜单歌曲,并渐渐拓展到八九十年代、甚至是六七十年代的英语歌。一个必然的结果,我对于2010年之后的中文歌、影视剧知之甚少。
进入美国职场,有很长一段时间,professionalism (职业素养/职业精神)被广泛奉为圣经。专业、负责、自我实现、公众演讲、用数据说话、尊重知识产权等等等等,仿佛在专业硬实力的驱动下,职业发展可以无比纯粹。这当然只是一种假象,美国职场的专属假想。这个假象往往会在两个时刻破裂,一是升职到一定阶段后的江湖,升职不再与个人实力强相关时;二是当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得到基本满足,而工作明确地无法满足人的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时。
在中国职场,这个假象几乎不存在。因为中国职场的人口密度远大于美国、江湖一直都在,也因为人人都耳熟能详几千年的漫长政治斗争史,同时社会的物质生活发展很快、伴随社交网络的炫耀性“出片”,人们想满足的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的增长较快、更难得到完全的满足,职场从不存在简单纯粹。
美国人的一个经典的软技能,是“讲故事”(storytelling)的能力,其实就是研究如何构建叙事(narrative)来让听者更加买账。讲故事、构建叙事与数据无关,甚至与事实facts无关,核心在于调动听者的情绪——可能是正面唤起,也可能是负面刺激;可能是无心感染,也可能是故意操纵——来成就自己的议题。比如,美国的汽车保险公司广告几乎全部走“荒谬风”。这不仅仅是搞笑,而是有目的地利用幽默来吸引人们眼球、缓解负面情绪、增强记忆点,迎合美国大众文化的轻松娱乐需求来增强品牌亲和力、达成深度品牌记忆。
“构建叙事”与“抽丝剥茧”不同。一只茧只有一根丝,因此“抽丝剥茧”只有事实、没有“见人说人话 见鬼说鬼话”的偏见和瞎编成分。而“构建叙事”的“构建”,就在于根据议题面向特定受众进行定制,少不了“春秋笔法”。
比如,“marketing”(营销)的本质,便是“构建叙事”。营销的核心任务之一就是讲述一个能够吸引人、与受众产生共鸣的故事,有明确的商业目标(如产品销量、品牌忠诚),通过叙事把消费者放在“英雄”的位置、赋予产品/品牌/服务情感和意义,最终影响消费者决策、实现商业目标。
从各种意义上讲,过去百年间美国的营销实力全球领先,不仅体现在商业和流行娱乐,而是全民都认可、都在卷讲故事技能,甚至于四年一度的总统大选,也几乎是全球范围内最大的营销活动——2024年大选烧掉近160亿美元,绝对是传统营销和数字营销理念与执行的顶峰展示。至于脱去故事皮相之下的实质实力,那就不一定是怎么回事了,有的人能擦亮眼睛看穿皮相,有的人不能擦亮,有的人则不愿意擦亮。
常年浸泡在英文环境里,以及十余年的工作生活成长皆由英文入手,我的很多中文行文和语言习惯已经被英文词汇和格式渗透。比如“是XXXX的”和“有在XXXX”的句型,比如上一段话一整段的结构,比如“英雄”这个词在本文中的使用,比如别人跟我讲一件自己非常糟糕的事情时我的首要回复、其实是“I'm so sorry to hear that”译成中文。我有尽最大努力不中英文夹杂,但已经有很多场景我在默默做“英译中”转换,甚至有一些场景(比如网球术语、比如不同情绪的名词、比如心理健康方面的词汇)我只熟知英文词汇而无中文词汇,需要学习中文词汇。
当我意识到这点,我心理上有些难以接受。我从不曾怀疑自己作为中国人的认同感、毫不怀疑自己是中国人,对中文文学、中国历史、艺术审美、饮食文化都有非常多的了解和热爱。然而我也实实在在地浸泡并内化了非常多美国文化的特点,我目前人生的一半时间是泡在里面的。
如同学习教科书一般,我认真地探索自我提升,认真地有要成为乔布斯改变世界、要贯彻Don't be evil的职业理想,认真地训练公众演讲和讲故事的能力,认真地追寻自己的内心“follow my heart”做自己,认真地喝过很多好莱坞和畅销书带来的美式鸡汤,也认真地拥抱亲人朋友、认真地学习好好说话、认真地跟身边人讲心理健康的重要性。我的“个人英雄”梦,可能早已经在散发美式鸡汤的气味了,我只是才刚刚认识到这是美式鸡汤的气味。
写到这里,我停顿了一下。好像哪里不太对?
我同样认真地实践“博学 审问 慎思 明辨 笃行”,也认真地履行“正直 尽责 合作 创新”,还认真地以“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实事求是”指导自己做事、认真地信仰“君子喻于义”。我看到杨贵妃和五条人都看过的月亮,会瞬间想起苏轼“明月几时有”。我依然坚信“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平等,并对今年马丁路德金日站在总统就职典礼上的超级富豪们能否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持巨大怀疑态度。
所以,可能与其说自己散发美式鸡汤气味,不如说是散发我个人对于“人”的信仰?这个信仰可能来自自身所处英文环境、也可能来自多年中文教育,它可以写作humanity,也可以写作“仁”。它不姓“美”,它在1776年之前就存在。我当然有比我以为的更美国化的部分,但从根本上,我仍然是拒绝被标签化的我自己。
以上皆为自言自语、自我剖析,并不客观,写下来也非寻求广泛认同。相对客观的,“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而吾与子之所共适。”
下一篇,第三点(也是最后一点),我热爱深度理解,且极不享受“要点概括”。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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